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广告分类垃圾箱安装使用协议情况报告
区政府:
经多方协商,各方就我市街路分类垃圾箱安装使用问题已达成初步协议,基本协议条款如下:
被申请单位(简称甲方):
申请单位(简称乙方):宿迁宇晨广告制品有限公司
为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,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,为城市美化、亮化需求,为提升城市环卫设施档次,保证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,宿迁宇晨广告制品有限公司厂与甲方合作实施城市主要街区、路、公交站台,广告垃圾箱更换工作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就城区街路分类垃圾箱安装、使用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:
一、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分类垃圾箱,用于甲方所属主要城区、路、公交站台、广场、大型商场、商业中心、医院、学校等位置收集垃圾使用。其垃圾收集容器归甲方无偿使用,广告分类垃圾箱所有权、广告权及其收益归乙方所有。
二、双方责任
(一)甲方责任
1、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分类广告垃圾箱款式为: ,一期安装数量拟定为 台。具体安装位置等事项,由双方另行确定。一期安装结束后,后期安装数量按双方确定实有安装数量为准。
2、乙方负责分类广告垃圾箱的安装工程,并承担安装所产生的费用。
3、甲方负责安装后分类垃圾箱的保洁工作,如有乱涂乱画乱贴等要及时清理。
4、甲方保证分类垃圾箱容器内的垃圾日产日清。
5、因自然破损、腐蚀、变形等原因导致分类垃圾箱影响市容市貌,或影响垃圾容器使用功能,有甲方通知乙方免费维修货更换。
6、城市管理部门收取的乙方广告管理费用,由甲方负责协调免收。
7、协议期内,甲方负责广告审批,但广告发布权利不得再授予他方。
(二)乙方责任
1、乙方提供多种样式分类垃圾箱,具体使用样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。
2、因自然破损、腐蚀、变形等原因导致分类垃圾箱影响市容市貌,或影响垃圾容器使用功能,由乙方免费维修、维护或更换。
3、乙方在协议期内,享有独家广告发布权和收益权,但在灯箱内所投放的广告内容要符合相关规定。
4、在协议期限内,甲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城市道路、广场上的广告果皮箱仍要由乙方无偿提供,双方责任同上。
5、在协议期内,乙方要成立办事处安排巡视员,保证对广告垃圾箱及时维护、维修。
三、协议有效期限
协议有效期限为十年。期满如续约,由双方提前协商处理,在同等条件下,乙方有优先签约权。
四、法律效力
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,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,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双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出现分歧,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。
五、违约责任
本协议订立之后,双方均应认真全面履行,如果发生一般性违约,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,如单方终止协议或严重违约导致协议不能正常履行,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垃圾箱造价、未履行部分的预期收益及相关费用)。
六、本协议于签订之日起生效
七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 (公章) 乙方:(公章)
甲方代表签字: 乙方代表签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